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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马玉龙文章来源:县直机关工委时间:2017年06月04日

天祝县机关工委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管理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其他县直部门党委所属的机关党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准确把握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及时向县委和部门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4883”主体责任体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对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6.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机关文明单位的考核、评选和管理工作。

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县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机关条例》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县委《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县委报告。

9.对下级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0.履行县委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行政单位1个,无内设机构,与上年相同。

三、人员情况

机关工委在职干部职工6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工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一般干部职工3名。退休干部2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90.09万元,较2016年79万元增加11.09万元,增长14.04%,增加原因主要是2017年较2016年人员增加,单位职工工资增加,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2017年本单位没有项目。

(四)非税收入

2017年本单位非税收入无预算。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2016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万元,较2016年减少0.83万元,减少27.71%。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1万元,减少100%。

4.机关运行经费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0.2万元,增加了16万元的机关党建工作和活动经费、1.3万元的公务费和2.9万元的公务用车补助。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分别是“三公”经费和采购费用目标管理。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机关工委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天祝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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