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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有保障 离任有补助——天祝县不断提高“村官”待遇

作者:郭福海文章来源: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时间:2017年05月31日

  近年来,天祝县在不断加强村干部培训教育、着力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全面提高“村官”待遇,保证村干部在位待遇有保障,离任生活有补助,充分调动和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2017年,天祝县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投入力度,按照人均2万元、每村3万元的标准拨付了村干部年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照村干部年基本报酬30%6000元)、50%10000元)的标准落实了组干部年报酬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绩效报酬。在足额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单列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按照《天祝县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强化绩效考评,适当拉开绩效考核奖励报酬的档次和额度,更好激励村干部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为了解决好2016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中正常离任村干部退无所享、老无所养的问题,天祝县建立健全离任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助制度,积极筹措资金,按连续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届发给相应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方式,对落实重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187名离任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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