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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16年07月23日

  

天祝藏族自治县卫生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领导:局 长 

副局长 朱青学 蔡开辉 白金玺

工会主席 张国香

纪委书记 李熙东

   

下设各办公室:

(一)办公室(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

(二)医政股(挂藏中医药股牌子)

(三)公共卫生股

(四)人事股

(五)财务内审股(挂卫生项目办公室牌子)

(六)食品安全协调监察股(挂卫生法制与监督股牌子)

 

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

(五)研究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研究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社区卫生、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和职业病的监测与综合防治。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起草促进全县藏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和政策,制定藏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依法开展采供血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十二)拟订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和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科普工作,参与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人才梯队、学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十四)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对采供双方执行集中采购情况进行综合管理、评价等。

(十五)负责卫生财务、会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全县卫生宣传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对外解释。

(十七)组织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各地的卫生合作。

(十八)承担重要来访客人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食品安全卫生员会、县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部门: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tzdjwz@163.com 电话:0935-3122141 0935-31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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