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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16年07月23日

  

天祝藏族自治县林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领导:局 长 :任成林

副局长:刘生才  

工会主席:陈金豹

 

下设各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人劳股

(三)资金管理股

(四)业务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建设工作。拟定林业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管理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并组织开展调查、检测、评估,发布相关信息;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二)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三)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野生动物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

(四)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

(五)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与利用,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六)负责石羊河流域源头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内水土的预防、监督和重点区的治理。

(七)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承担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有关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九)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森林警察大队和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项目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资金的使用;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或直接侦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管理林业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林业系统人事、劳资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行业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部门: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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