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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文章来源:时间:2016年07月23日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领导:人社局局长:   王怀福

     副局长: 闫 诚  万武生

 

下设各办公室:

(一)办公室

(二)公务员管理股(军官转业安置办)

(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四)科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挂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五)工资福利股(挂县机关事业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六)就业培训股(挂县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七)人事劳动监察执法股(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宏观调空政策和最低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来平阴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引进全县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配合外事部门负责全县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全县下达的安置计划内,组织军转干部的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企业安置计划。

(十)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惩戒、申诉控告、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按管理权限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县区有序流动;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部门:中共天祝县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tzdjwz@163.com 电话:0935-3122141 0935-31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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